会计人员继续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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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公告
深圳市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说明
发布时间:2025-05-26

      根据“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”要求,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前,须先登录“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平台”完成信息采集;然后登录“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”完成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(必修)免费学习。完成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后登录“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”“继续教育申报”模块提交申请,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。


        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:https://public.szfb.sz.gov.cn/acc


       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平台:https://ausm.mof.gov.cn/index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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